1.高度重视,切实发挥主体责任。成立领导小组,实行“一把手”负责制,各部室落实专人负责。对自查流于形式、整改不到位、屡查屡犯的单位和个人,将从严从重问责处理。
2.点面结合,提升自查工作的针对性。结合分行实际情况,加强存量业务风险研判,做到辖内机构全覆盖,流程全覆盖,业务全覆盖,充分揭露分行信贷管理及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。
3.查改并重,有效消除信贷风险隐患。对所发现问题,坚持即查即改的原则,由自查工作小组下发《事实确认书》,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即刻开展整改,并做好整改落实工作,将整改落实资料交检查留档。信用审批部牵头按照检查意见书和整改计划,督导整改落实进展情况,确保整改到位。
4.标本兼治,构筑内控合规长效机制。确保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的同时,深入剖析成因,举一反三,多维度强化风险管理机制体制建设,有效提升内控合规建设水平,培育良好合规文化。
(供稿:北京银行西安分行 邢子娟)
【编审:荆东;编辑:张波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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